强制教师购买指定农产品,奇葩决策何以产生小白cos来了,宽松黑袍配雪白大长腿,动作好魅惑,太还原了

作者:147小编 更新时间:2024-10-06 点击数:

评论员 朱文龙

摊派的事情,又来了!

2月29日,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的教师向媒体反映,为了提升该区农产品线上销售在全省的排名,广丰区教体局下发通知,要求全区教师在指定网店购买价值1000元的农产品,并限定当天下午4点前必须完成购买。

此事一经曝光,舆论哗然。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享有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知情权、监督权等基本权利。广丰区教体局不仅公然要求教师购买农产品,而且指定了网店和购买金额,设定了必须完成购买的时间限制。这种做法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,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了严重侵犯。

面对媒体质疑,广丰区教体局工会负责人称,“该笔费用由工会支付,后续会返还给个人,购买的农产品相当于工会每年发放的福利”。

仔细分析这两句话,不难发现,这位负责人其实是拿工会福利当“挡箭牌”。如果教师交的钱,最终都以工会福利的形式返还,那么所谓的“强制性”自然无从谈起。但这种说法又衍生出了另一个问题,那就是为何要“个人先垫付,工会再返还”?

根据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,如果这笔费用确实是工会应该承担的,那么理应由工会直接支付,而不是要求个人先垫付。此外,江西省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(2023)规定,节日慰问品的发放,“不可发放现金、购物卡等代金券”。基于此,这位负责人口中的“提货券”同样不合规。

总之,这个事情更像是广丰区教体局首先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策,在引发关注后,又给出了一个漏洞百出的解释。人们不禁要问,广丰区教体局到底想遮掩什么呢?

答案也许就藏在广丰区教体局发布的相关通知里。据报道,在通知里有“为了提升该区农产品线上销售在全省的排名”的表述。广丰区教体局的负责人也曾透露,“广丰区所有单位工会会员都要求购买”,“其他区县也这样操作”。如果这个说法属实,那么不仅仅是广丰区,上饶市其它区县的单位工会职工,也可能被动员起来,参与这场有组织的刷单行动。如此大的阵仗,让人不得不怀疑,这背后是否有某些领导为追求政绩而推波助澜,或是某些部门与网店之间存在某种利益输送?

3月1日下午,广丰区总工会就此事发布通报称,引发舆情的原因是广丰区教体局工会对上级指示的理解出现了偏差。目前,“已责成广丰区教体局工会对教师实际购买行为进行调查核实,充分尊重教师个人自主购买意愿”。从“强迫”变成了“自愿”,希望这是相关部门真正认识并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的体现,而不是面对舆情的应急之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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